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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对进口粮食等有新规定
2000-08-17

俄对进口粮食等有新规定
最近,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走访了俄罗斯下列宁斯阔耶动物检疫机关,获悉俄方
动物检疫机关已从近日起对中国出口到俄罗斯的粮食、其他植物产品及动物饲料提
出新的动物检疫要求。为保证我国粮食等植物产品顺利出口,避免给出口企业带来
更大的经济损失,各贸易企业在出口粮食等植物产品前,应申请检验检疫机关对粮
食等植物产品实施相应动物检疫,并出具兽医卫生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证书必须用中英或中俄两种文字体现出来;
二、签字人为官方兽医,国家授权检查员,并保证填写内容准确;
三、粮食等植物产品来自动物传染病安全地区;
四、粮食等植物产品产区没有A类传染病,并符合下列情况:
1、非洲猪瘟在过去3年内没有发生;
2、口蹄疫、牛瘟、马瘟、小反刍兽疫、羊痘知过去12个月内没有发生;
3、牛海绵状脑病、羊痒病在过去5年内没有发生;
4、炭疽、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伪狂犬病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发生。
五、不含有致病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真菌、杀虫剂、盐、重金
属含量在允许量内,以上必须经国家认可实验室验证;
六、运输工具必须按照中方规定方法进行清洗、消毒。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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