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03年6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作出行政复审终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46910、28046950。本案调查期为2001年6月1日~2002年5月31日。 美国商务部的本次行政复审涉及中国金属硅制造商--山东群星化学制品有限公司(Groupstars Chemical Co.,Ltd.)。2002年6月21日,该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交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申请。根据山东群星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2002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启动行政复审程序,并于2002年8月21日向该公司发放“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调查问卷,但到2002年9月27日调查问卷回复截止日,该公司未向美国商务部提交调查问卷,因而在反倾销税行政复审初裁中,美国商务部未对其单独测算倾销幅度和裁定单独反倾销税率,而是适用针对中国的139.49%的普遍反倾销税率。美国商务部在作出上述初裁后为各相关方提供了评论机会,但未收到有关评论意见。因此,美国商务部作出维持139.49%倾销幅度的终裁结果。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