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正在拟订一项新的食品管制规定,要求在美国国内和外国从事生产、加工、包装及仓储供美国人群及动物消费食品的机构在2003年12月12日前向FDA登记注册。 按照FDA的说法,此举并不是构建新的贸易壁垒,而是能快速应对可能发生的或实际发生的恐怖主义在食品供应方面的袭击。 "9.11"事件后,为切实提高在食品供应方面的安全,国会于2002年6月11日通过了《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及生物恐怖主义的预防及对策法案》,拨款5亿美元授权FDA制定实施该法案的具体规则。 该法规规定,FDA将给每个登记申请者分配一个专用登记号码,外国机构对美国出口的食品,在到达美国之前必须事先向FDA通报,否则将被拒绝入境,并在入境港口予以扣留。 目前美国FDA正就此法规征求美国国内及国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3年4月4日。为了在2003年12月12日生效,FDA将在2003年10月12日前公布该法。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要求美国国内和外国从事生产、加工、包装或仓储(包括库存、冷藏、地窖、仓库、液体储藏罐等)供美国人群和动物消费食品的机构、设施须于2003年12月12日前向FDA登记注册。 对于外国机构设施,登记注册必须包括该机构、设施及美国代理的名称。若得到该外国机构设施授权,则美国代理可代表外国的机构设施登记注册。登记方式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互联网或通过普通邮件以书面方式登记。登记不发生费用问题。FDA在接到登记申请后将为每个登记者分配一个专用登记号码,该登记者不得对外泄漏。 对来自未登记的外国机构设施的食品在美国入境港口将予以扣留,对未登记的机构设施向美国出口将视为违法行为并将面临美国联邦法院的刑事诉讼。 (二)外国机构对美国出口的食品,在到达美国之前应先向FDA通报。这是为了让FDA能预先了解进口食品的发运信息,以便FDA对进口的食品进行更有效地检查,并有助于确保进口的食品在进入美国国内商业市场之前是安全的。 根据该规定,在(每批)进口食品运抵美国边境、通过或进入港口之日(公历)的前一天中午必须向FDA通报。拟议中的规定将要求通过FDA以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运转的英特网络向FDA通报,对没有得到事先通报的进口食品将被拒绝入境,并在入境港口予以扣留(直至得到通报为止)。 "反生物恐怖主义法"要求自2003年12月12日起,FDA须得到事先通报,即使这一天还未公布最终法律文件。FDA在拟议规定中声明,它在收到并研究意见后拟于2003年10月12日公布最终法律文件,并于同日启动登记系统处理在此之前的登记申请。 (三)该法规中对"食品"的定义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定的定义一致。主要包括(1)供人和动物食用或饮用的各种物品;(2)口香糖;(3)用于制作上述食品的原料;(4)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鱼、牛奶制品、蛋类、动物饲料(包括宠物食品)、食品及饲料的配料及添加剂(可饮用食品包装及其它与食品接触的物品)、食品补给品及其配料、婴儿喂养奶、饮料(包括含酒精饮料和瓶装水)、活动物、烧烤食品、小吃、糖果、罐头食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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