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9018年10月25日,据美国FSIS网站消息,该指令指导检验项目人员(IPP)验证相关企业是否保存未加工磨碎牛肉所用原料和供应商的记录。该指令编号为5000.10。 相关法规要求正式企业和零售商店在磨碎未加工牛肉时保存下列信息: 供应用于制备未加工磨碎牛肉产品的原料企业的编号; 所有供货的批次编号和生产日期; 供应原料的名称,包括牛肉组分和为了以后处理方便而把一个生产批次跳转为下一个批次的原料; 未加工磨碎牛肉产品生产日期和时间;和 牛肉磨碎设备和其它相关食品接触表面清洁、消毒的日期和时间。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sis.usda.gov/wps/wcm/connect/f1584893-b8c6-4871-bf65-af0675ea35e7/5000.10.pdf?MOD=AJPERES&ContentCache=NONE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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