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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作出反倾销终裁 据报道,2005年2月3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生效期为2005年2月4日。 2003年6月10日,马来西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0月7日,马来西亚对此案作出初裁。 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国家(地区) 企业名称 反倾销税率(%) 中国台湾省 UPC Technology公司 3.45 其他台湾公司 18.17 印度尼西亚 Yongsan Chemicals(有限)公司 26.34 其他印度尼西亚公司 19.14 韩 国 所有韩国公司 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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