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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废弃动植物油制生物柴油免消费税范围
2011-07-01

两部门明确废弃动植物油制生物柴油免消费税范围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财政部网站6月30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明确了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主要涵盖四个领域:油料加工或油脂储存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用标准的油脂;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以及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食用油脂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脂肪酸、甘油脂及含少量杂质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酸化油、脂肪酸、棕榈酸化油、棕榈油脂肪酸、白土油及脱臭馏出物等。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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