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据报道,自2004年立陶宛加入欧盟后,根据欧盟玩具安全标准和立陶宛的相关安全法规,立陶宛非食品检验局加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玩具的安全检查。2004年,该局共查处50种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国玩具。被查出的玩具将被禁止在立陶宛市场销售,进口商也被要求召回市场上的不合格产品,有关信息还将向立陶宛海关和欧盟通报。 据悉,被查出不符合欧盟及立陶宛的安全标准的中国玩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某些玩具对应的适宜儿童的年龄段标注不当,尽管标注为适合3岁以上儿童,但按照欧盟有关规定及当地消费习惯,应为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因此被认为存在安全隐患。例如,部分玩具牵引绳过长,并且有牵引环,容易缠绕儿童颈部;部分玩具的可拆卸部分尺寸过小,容易被儿童吞食;玩具枪的子弹长度过小,容易造成危险等; 2.部分塑料玩具所用材料不合格,破裂后易形成尖锐碎块; 3.商品上的CE标识较小,向立陶宛进口商提供的相关实验说明材料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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