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20-11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54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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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是世界海关组织实施《协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以《协调制度注释》为基础,制订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作为我国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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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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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7号(关于进口坦桑尼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坦桑尼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大豆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坦桑尼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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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0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9年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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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 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告如下: 一、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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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6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干辣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干辣椒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干辣椒进口。现将进口乌兹别克斯坦干辣椒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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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9号 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根据我国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换文情况,自2020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7%税目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税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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