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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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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1号(关于进口老挝新鲜豆类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1号(关于进口老挝新鲜豆类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新鲜豆类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老挝新鲜毛豆、菜豆和豇豆等新鲜豆类进口。现将进口老挝新鲜豆类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老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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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0号(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0号(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为持续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履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缔约国义务,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考核工作。2020年,有1个改(扩)建航空口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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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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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财关税〔2021〕19号(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无标题文档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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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财关税〔2021〕20号(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标题文档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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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3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11年9月13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4号公布并根据2016年10月1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以及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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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令)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3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12年3月22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5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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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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