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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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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2021-09

    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5号(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单烷基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5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单烷基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3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0年第3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单烷基醚(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

  • 13

    2021-09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9号(关于乙二醇或丙二醇的单烷基醚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9号(关于乙二醇或丙二醇的单烷基醚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单烷基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21年第25号公告,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具体商品和相应的保证金征收比率。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 09

    2021-0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21年3月11日在多哈正式签署。中卡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议定书》于2021年

  • 07

    2021-09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8号(关于聚苯醚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8号(关于聚苯醚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21年第21号公告,明确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具体商品和相应的保证金征收比率。自2021年9月7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初级形状的其他聚醚(税则号列39072090

  • 07

    2021-09

    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1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21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聚苯醚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

  • 06

    2021-09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67号(关于防止贝宁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67号(关于防止贝宁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 近日,贝宁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发生家禽感染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贝宁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类未经加工

  • 02

    2021-09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6号(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6号(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南非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非鲜食柑橘进口。现将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   

  • 30

    2021-08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5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5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详见附件)的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进口。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李子干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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