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15-12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69号 关于甲醇反倾销措施终止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5年第69号【发布日期】2015-12-23 2010年12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91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并决定暂不实施该反倾销措施。2015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4号公告,告知利害关系方上述反倾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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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7号(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扩大试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到江苏省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和浙江省海宁皮革城。为进一步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54号,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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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52号 质检总局关于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 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45号令),现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予以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内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方可进口。其中,进口燕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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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贸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8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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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2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8号发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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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贸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9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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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4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9号)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予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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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特别货物清单》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9号发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特别货物清单》(见附件)予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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