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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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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2022-09

    人社厅发〔2022〕5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无标题文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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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23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23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 2011年9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5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为7.5%-12.4%。2016年商务部公告由艾维贝合作社公司继承荷兰艾维贝公司在马铃薯淀粉反补贴措施中所适用的12.4%反补贴税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2017年9

  • 15

    2022-09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

  • 14

    2022-09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6号(关于进口巴西大豆蛋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6号(关于进口巴西大豆蛋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大豆蛋白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西大豆蛋白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

  • 08

    2022-09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5号(关于进口意大利猕猴桃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5号(关于进口意大利猕猴桃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意大利共和国农业、食品、林业政策部关于意大利输华猕猴桃冷藏船运输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意大利猕猴桃进口:   一、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 08

    2022-09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4号(关于进口赞比亚甜叶菊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4号(关于进口赞比亚甜叶菊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赞比亚甜叶菊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赞比亚甜叶菊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

  • 05

    2022-09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3号(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3号(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将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

  • 05

    2022-09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2号(关于进口伊朗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2号(关于进口伊朗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伊朗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柑橘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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