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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 04

    2022-11

    商贸出函〔2022〕167号(关于202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示)

    无标题文档 关于202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2023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和《2023年度符合申领非

  • 03

    2022-11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3号 2023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 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3号 2023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 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商务部    

  • 03

    2022-11

    商务部令2022年第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无标题文档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出台《鼓励目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

  • 02

    2022-11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7号(关于进口白俄罗斯小麦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7号(关于进口白俄罗斯小麦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与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小麦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小麦粉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02

    2022-11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总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海关高级认证

  • 02

    2022-11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5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甜瓜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5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甜瓜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植物保护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甜瓜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甜瓜干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 02

    2022-11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所有特性的高压水炮(海关商品编号:8424899920),以及为此专门设计

  • 01

    2022-1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无标题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现将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应当选择“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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