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2020-08
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商服贸发〔2020〕165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央网信办,医保局、药监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中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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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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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2020年第36号 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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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9号 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2014年8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8月14日起5年。2019年8月13日,应国内单模光纤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4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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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外贸外资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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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0〕111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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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物流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领域作业无纸化,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及相关手续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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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0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资源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乳品进口。现将进口塞尔维亚乳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塞尔维亚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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