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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2-11-12

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作出反倾销初裁

  11月4日,加拿大海关税收总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征收29%~49%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01010.10、29301010.20、29301010.90、29301090。
  2002年8月21日,加拿大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黄原酸盐(所有等级的液体、固体产品)作出反倾销损害初裁,认定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对加拿大相关产业构成了损害及损害威胁。
  2003年2月3日,加拿大海关税收总署将对本案作出倾销终裁。2003年3月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也将作出损害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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