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9年11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489号公告,提议修订《食品标签标准》。提议的主要变化是: 1)新制定了《特殊医疗用途食品标签规定》: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必须包括“非药品或保健功能食品”等信息。 2)规定了有关渔业成分名称的标签规定。 3)修订鲜活农、渔、畜产品免贴标签条款:除生产日期、包装日期外,应当在透明包装的鲜活商品上申报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 4)根据韩国食品法典中食品类别的变化,对部分食品(蜂蜜、蜂王浆和盐)的标签声明进行了修订。 5)将《食品中存在的食品添加剂混合制剂申报表》修改为使用附件六、附件七所列食品添加剂简称。 6)修订了营养成分标签错误容忍度的豁免。 以上提议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KOR/19_6334_00_x.pdf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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