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 明确了部分产品的食品原料名称; 2. 新增鱼类、甲壳动物性水产品等6种食品作为可食用食品原料; 3. 修订鱼肉加工品的保存和流通标准,设置鱼肉加工品中水分含量指标以及冷冻食品的保存条件; 4. 碳酸饮料和混合饮料只能在冷藏条件下存放、运输和销售,不能在常温下存放、运输和销售。 该修订公告征求意见截至2017年11月28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38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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