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反倾销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8月1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56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56号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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