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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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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银行2010年第94号公告(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11-01-14

     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银行2010年第94号公告(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中国银行
2010年第94号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署监〔1995〕908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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