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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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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10年第95号公告(2010年第95号公告)
2011-01-14

     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10年第95号公告(2010年第95号公告)

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
2010年第95号公告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规范加工贸易保证金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收取保证金问题的通知》(〔1989〕署监一字第454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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