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海关总署2006年第22号公告(关于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2006-05-10

     海关总署2006年第22号公告(关于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
2006年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现就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6、2007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除符合《办法》要求的人员可以报名外,允许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并符合《办法》其他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