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业务指南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修改或撤销报关单证? 申报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办理货物通关手续时履行海关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自被海关接受时起,申报单证即产生法律效力,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具有约束力,原则上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亦不得撤销。但对以下几种情形,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向海关递交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以对报关单证进行修改或撤销:1.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2.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修改或撤销报关单证及其内容的。 3.报关人员由于操作或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以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4.海关审价、归类审核或专业认定后需要对原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 5.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数据的;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不得修改报关单内容或撤销报关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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