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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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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委会[2008]11号(关于开征磷钾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2008-03-18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税委会[2008]11号(关于开征磷钾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委会[2008]11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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