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三十八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 第三十八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2. 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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