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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厦门片区内的港区开展海运国际中转口岸直拼业务的公告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口物流业发展,厦门海关对在厦门片区内的港区开展海运国际中转口岸直拼业务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公 告 2015年 第32号 为进一步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口物流业发展,建设国际中转口岸直拼基地,厦门海关决定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港区开展海运国际中转口岸直拼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际中转口岸直拼业务是指国际中转货物进境拆箱后,与口岸出口货物进行拼箱再出口的业务。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港区建立专门仓库,建立完善的监管流程和仓库管理制度,比照货物分类监管的思路,以相同的出口目的地为原则,将由境外启运,通过海运方式进入仓库且目的地为境外的中转货物,拆箱后按照相同目的地、航线、收货人等规则与口岸出口货物进行直接拼箱出口的业务。 二、经营该业务的货运代理企业应具备国际货运代理资质。 三、经营该业务的仓库应为海关监管场所,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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