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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质监局 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厦商务〔2017〕107号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2017年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7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系统”(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质监局 厦门市统计局
2017年4月25日
附 件 下 载: 2017年联合年报通知 2017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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