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8年第19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摘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重要讲话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30日以第19号令,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19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201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8年6月30日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