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俄罗斯对进口自中国大口径钢管加征关税
2009-05-15

     2009年5月14日,《俄罗斯商业咨询日报》报道,俄罗斯政府决定对中国生产的508毫米以上大口径钢管征收8%的特别关税。此决定于5月8日通过,有效期为2009年6月13日~12月21日。俄政府此举意味着将中国与发达国家等同视之。俄罗斯从2006年12月起,对来自发达国家的大口径钢管征收8%的特别关税,有效期为3年,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当时不在受限制之列。

中国对俄钢管出口近年来大幅增长,俄罗斯钢管工业发展基金会一直要求对中国产的大口径钢管加征特别税。该基金会主席杰伊涅科说:“中国不是不发达国家,其工业发展与俄罗斯、巴西、印度处在同一水平,俄罗斯此前为什么要给中国优惠?”他表示,基金会可能会争取延长特别税的期限。

俄罗斯乌拉尔西伯利亚投资公司分析师斯莫林指出,8%的关税算不上是禁制关税,对中国钢管出口商不会构成大的障碍。但他同时也认为,中国钢管供应商在产品价格和供货时间上无法与俄罗斯供应商展开竞争。俄罗斯企业向国内供应商订货后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就能拿到产品,而中国产钢管通常要在四、五个月后才能到货。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