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指南
对国境口岸食品、饮用水供应从业人员卫生要求是什么? 1.口岸食品、饮用水供应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并经过测试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2.口岸内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国境口岸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工作,该证自签发之日起每年复核一次; 3.凡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有碍食品、饮用水卫生的其它疾病人员不得在口岸从事食品、饮用水相关工作; 4.口岸内食品、饮用水供应从业人员在上岗工作时,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要整洁,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制度。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