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食品标签是食品的“身份证”,是食品名称、产地、使用说明等信息的主要载体,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包括美国、欧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食品标签法规。如美国FDA《食品标签指南》、欧盟《食品的标签、介绍和广告指令》(2000/13/EC指令)、日本的《食品卫生法》及澳大利亚的《食品标准法典》中都对食品标签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标签内容上,各国大致都要求准确列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过敏原、净含量、厂商名称、地址、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豁免要求、原产地等信息。我国将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也对以上相关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综合我国出口食品标签出现问题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出口食品企业对标签标示普遍缺乏重视,没有将食品标签安全置于食品质量安全的同等高度对待,标签管理不善,缺乏风险意识。出口企业对国外进口商提供的标签未经审核盲目采用。目前,我国出口食品标签样式多由国外进口商提供,出口企业未经标签审核即盲目加施,而国外进口商并不一定了解本国的标签要求,最终引发标签问题导致货物退运或通报现象。 没有严格按照配方进行标示,标示不规范、不全面。目前各国对食品标签的要求愈加细致,尤其是添加剂、营养成分和过敏原标示的规范,出口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如食品企业应按照配料表中各种配料,按制造或加工时所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严格地排列,个别国家(如泰国)还特别要求主要配料必须用完整的百分比标注等。 企业为达到某种目的,没有如实标示食品的信息,随意、夸大标示或不真实标示现象依旧存在。 食品标签标示的使用虽是小细节,但能折射出大问题。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一定要提高与国际接轨的意识,在标注食品标签时应符合国外市场准入的要求。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加强食品标签审核确认工作,拟订专门的审核确认程序,针对本企业产品审核确定工艺配方及标签样张,建档留存并批批核对,不单纯因国外客户要求而随意变化;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出口食品标签的缮制、核对、印刷、检查、发放及监督加贴工作,并随时跟踪进口国标签要求的新变化,让食品标签既能真实体现食品的实际情况,更应符合进口国的法规要求;业认真梳理本企业食品生产所涉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及加工助剂,查找国外最新限量及标准法规动态,逐一纳入备案管理并规范采购行为,杜绝超备案范围、超限量使用的不良行为;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等信息,及时准确了解并积极参与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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