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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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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颁布商品进口新法规
2001-01-05

阿联酋颁布商品进口新法规
对进口商品认证手续的新规定
阿联酋财政及工业部从去年9月起规定,凡进口到该国的所有商品一律需持有在出口国办理的有效认证书,否则将需在下述地点补办认证手续:进口商品的酋长国海关、外交部或阿联酋各驻外使领馆。认证费可在各地海关、阿联酋各驻外使领馆及MASHREQ银行在阿的10家分行缴纳。
财政及工业部的官员将在各地海关对每位进口商的手续是否合法进行检查。如果事先在出口国依法办理认证手续,一份认证书只需缴纳50迪拉姆(1美元=3.66迪拉姆);但是,如果在出口国未完成上述手续,将需在海关先交付500迪拉姆的保证金,并在指定地点补办认证书。所缴认证费用与进口商品的价值成正比。
迪拜市要求所有进口玩具达到欧共体安全标准
根据迪拜市政府规定,所有出口到迪拜的玩具一律需达到国际安全标准,即欧共体(EuropeanCommunity〕的安全标准或美国等同类标准,否则将不予入境。迪拜市政府要求进口的玩具必须有商标、说明、安全事项及危险警告等标识。同时,对玩具的易燃性、放射性、化学和电力构成也做了规定。迪拜政府将对进口玩具的安全法则进行重新修改,新的法规有望年底前完成。
阿移民局将采取措施打击倒卖签证者
阿联酋移民及居住事务局对向外国人出卖入境及居住签证者将给予严惩。根据联邦法律1996年第13号的规定,任何担保人在为外国人办理入境和居住签证时收取钱财和好处,都将面临处罚,包括:支付其担保入境者的遣返费用,甚至两年内被取消担保人的资格。此举目的在于制止签证的欺作行为,加强管制。因为目前有许多在阿的外国人是支付了相当高的费用从一些担保人或公司处购买的签证。移民局鼓励那些有合法居留身份、但从担保人手中购买签证的外国人到该局投诉,移民局将保留其身份,并严惩担保人。
取消对42种小商业的禁令
1994年9月阿联酋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颁布法令,对被列为“小商业”的42种行业不再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和签发新的工作签证。这些行业主要包括裁缝店、洗衣店、美容院、糕点店、玩具店、珠宝、玉器、手表、汽车等的修理店,以及其他各类型小商店。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此类行业使大量没有技术专长的劳工进入阿国内。经过4年的调整期,政府已经规范了劳工市场,并制定出相应的颁发此类营业执照和签发工作签证的标准,因而此禁令已被取消。劳工部将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给予签证的数目。外国人经营此类行业需寻找一位当地代理人。阿国民获得营业执照后可在任何一个酋长国开业,而外国人只能在获得执照的酋长国开业。在向联邦劳工部和移民局递交申请之前,申请人需先获得所在酋长国的批准。
注册登记的费用为1000迪拉姆;注销的费用为500迪拉姆;修改执照的费用为300迪拉姆。营业执照需每年更新,如果逾期末办理将被处以300至600迪拉姆的罚款。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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