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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2012-03-06

     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为了给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年检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须知:
  一、年检时间: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检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含2011年12月31日)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年检方式: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先登陆厦门工商红盾信息网(www.xmgs.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通过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交年检材料;
  四、相关要求:
  1.网上申报并预审通过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须按照工商部门审核通过的总体意见打印全套申请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与《年度审计报告》一并送至工商部门;2011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免交《年度审计报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企业除前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商投资法人企业网上申报年检须待会计师事务所上传本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后才可提交审核;为了保证企业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上传《年度审计报告》的同时须在上传界面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一并填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并上传。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网上申请并经我局核准后也可为企业上传《审计报告》;
  3.网上预审不通过的企业须按审核意见的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可在申报界面网上对话窗口中一并提出;
  4.实行分期到资且首期已到资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其余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资的,网上预审通过后须到我局外资窗口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在市外资局出具《同意延期缴资的批复》并办理完出资时间的变更登记后方可年检;
  5.外商投资企业在年检期间涉及登记事项变更(备案)的,可将申请材料与年检材料一并提交;
  6.本年度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预约年检服务。服务对象为外资集团、五家以上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7.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事宜将另行通知;
  8.2011年度之前逾期未年检的企业,请登陆厦门工商红盾信息网(www.xmgs.gov.cn),进入“网上办事”后点击“表格下载”中“外资年检表格”,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完整该《报告书》后与当年度《审计报告》和企业书面的检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并提交登记窗口补办年检手续。
  9. 暂免交年检费50元。
  五、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2200951、2274967;象屿保税区工商局:5650039;
  火炬开发区工商局:5718705; 海沧区工商局:6051049;
  集美区工商局:6067628;   同安区工商局:7558819;
  翔安区工商局:788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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