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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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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8月13日起法国境内上市之电器电子设备产品均须标示「分开收集」之符号
2005-08-18

自2005年8月13日起法国境内上市之电器电子设备产品均须标示「分开收集」之符号
法国政府依据欧盟「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指令」(WEEE),于2005年7月20日颁布第2005-829号有关「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之行政命令。该行政命令自2005年8月13日起生效后,法国境内上市之电器电子设备产品均须标示「分开收集」之符号,据以责成相关产品生产厂商回收电器电子设备产品废弃物。今后该等电器电子设备废弃物须与一般家用设备废弃物分开处理。消费者与采购同型新设备时得交还经销商旧设备而无须另付费用。
又依据欧盟「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指令」之目标规定,2006年12月之后,欧盟居民每人年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目标为4公斤。据估计,目前法国人平均每人每年制造之电器电子设备废弃物约为16公斤,年平均增加率为4%,其增加率远高于家用设备废弃物之总增加率。
依据污染者付费之原则,未来5年制造商将为欧盟电器电子设备废弃物回收规定付出之成本将达43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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