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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厦工信投资函〔2019〕64号
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9〕6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申报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采用U盘拷贝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
二、已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评价的电子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
三、企业在申报认定以及开展运行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工信局投资处联系。
收件单位: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殷如伟、郑荣升;
联系电话:0592-2896745、2896770。
地 址:湖滨北路61号东楼803室。
附件: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9〕638号)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
3.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
4.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公告2017年第1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pdf
附件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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