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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2012年10月24日,中国和美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致函争端解决机构主席,称双方就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部分措施案(DS413)执行程序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共识:(1)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3(c)条提起的仲裁应在仲裁人任命之日起60日内完结,除非仲裁人在与当事方进行磋商之后认为需要延期;以及(2)仲裁人作出的裁定(包括未在争端解决机构建议和裁决通过之日起90日内作出的裁定)应被视为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3(c)条作出的关于中国履行争端解决机构建议和裁决的合理期限的裁定。以上共识于10月26日对世贸组织成员公布。
2010年9月15日,美国就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部分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7月1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专家组报告。8月31日,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该专家组报告,中国未提起上诉。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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