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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7年第4号(关于取消厦门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业务模式)
2017-0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关于取消厦门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业务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7年第4号

 

    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38号公告及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取消厦门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业务模式。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厦门海关公告2006年第8号、2007年第4号、2007年第10号、2008年第13号、2013年第1号、2015年第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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