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关于取消厦门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业务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7年第4号
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38号公告及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取消厦门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业务模式。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厦门海关公告2006年第8号、2007年第4号、2007年第10号、2008年第13号、2013年第1号、2015年第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7年9月7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