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贸文告

经贸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关于集美区海关监管业务调整由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管辖的公告)
2017-05-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7年第2号

 

    自2017年5月8日起,厦门市集美区海关监管业务调整由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管辖,相关机构进驻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
    业务办理范围:
    一、集美区内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业务。
    二、集美区内的进出口企业管理业务。
    三、集美区内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海关监管场所的管理。
    业务办理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海沧海关 联系人:徐凡帆 电话:0592-2357171
    驻同安办事处联系人:郑永生 电话:0592-6195266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7年5月4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