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7年第10号—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7年第10号
为落实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按照海关总署关于隶属海关功能化建设的要求,厦门海关决定对关区部分业务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报关单审核作业
(一)原由审单处负责的东渡海关辖区范围内报关单的接、审、征、放作业调整由东渡海关承办;
(二)原由审单处负责的驻邮局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报关单的接、审、征、放作业调整由驻邮局办事处承办;
(三)原由审单处负责的海沧海关、厦门高崎机场海关、驻高崎办事处、驻集同办事处(原驻同安办事处更名)、驻国际邮轮港办事处、驻翔安办事处、泉州海关、漳州海关、东山海关、龙岩海关辖区范围内进出口无纸免税报关单的审核作业分别调整由各业务现场承办;
(四)原审单处已审核完毕的报关单后续修撤由东渡海关综合业务科负责,原审单处已审核完毕的报关单调阅出证业务由东渡海关统计科负责。
二、调整漳州海关及东山海关业务管辖范围
漳州市漳浦县的海关业务(不含古雷口岸业务)调整至漳州海关管辖。
漳州市漳浦县行政区内企业,在原主管海关东山海关已启动但未办结的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继续在原主管海关办理;因主管海关变更涉及企业注册信息调整的,由海关自行调整,企业无需向海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调整加工贸易业务管辖范围
(一)泉州市行政区范围内,晋江市、石狮市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业务,调整由泉州海关驻晋江办事处综合业务科负责;泉州市其他区县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业务,调整由泉州海关驻刺桐办事处综合业务科负责;
(二)漳州市行政区范围内,东山县、云霄县、诏安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业务调整由东山海关综合业务科负责;漳州市其他区县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业务,调整由漳州海关驻石码办事处负责;
(三)龙岩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业务,调整由龙岩海关古田业务科负责。
四、调整减免税业务管辖范围
(一)漳州市行政区的减免税业务调整由漳州海关综合业务科负责;
(二)龙岩市行政区的减免税业务调整由龙岩海关综合业务科负责。
本公告内容自2017年12月27日起施行。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隶属海关、办事处办事地点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官网(网址:http://xiamen.customs.gov.cn)查询。
厦门海关
2017年12月26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