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7年第1号—关于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7年第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2号(《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货物直接退运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已经实施,厦门海关公告2007年第5号(《厦门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7年1月6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