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5年第3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关于进一步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自8月5日起对预归类服务单位及人员不再进行考试和资质授予,对从事预归类服务的单位及个人不设置准入门槛。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厦关公告〔2014〕5号)第三条中相关内容不再执行。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5年9月14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