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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19号(关于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负责办理厦门海关辖区内非贸物品审批业务的公告)
2014-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4年第19号


    自2014年11月4日起,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负责办理厦门海关辖区内非贸物品审批业务,具体包括外交机构及人员公自用物品审批、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自用物品审批、定居旅客进出境安家物品审批、高层次人才进出境自用物品审批、我驻外使领馆离任回国人员进境车辆审批、留学回国人员购国产免税车审批、机动车辆后续监管。同日起厦门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不再办理非贸物品审批业务。
    业务办理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92—7703385。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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