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关于废止部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公告
2017年第7号
根据工作实际,厦门海关决定废止以下公告:《厦门海关关于发布〈厦门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申报管理规定〉的公告》(厦关公告〔2005〕7号)、《关于报关员办理加工贸易有关事宜的公告》(厦关公告〔2006〕7号)、《厦门海关关于加工贸易放弃货物有关问题的公告》(厦关公告〔2009〕8号)、《厦门海关关于实施“企业主动披露制度”的公告》(厦关公告〔2015〕35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7年12月1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