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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允许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2016-02-01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

  详文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第40号公告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市场准入相关规定,交易中心就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以下简称“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条件

  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基本情况;

  (2)本机构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和开展情况等;

  (3)承诺严格遵守人民币购售业务的相关规定,包括业务范围、产品种类以及企业客户在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后须在同一家银行完成购售相关的支付、关注异常交易、监测客户大额购售业务的资金流向并及时通过交易中心向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情况等;

  (4)承诺人民币购售业务的真实性并按照要求通过交易中心系统报送人民币购售业务相关信息。

  2.注册设立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应中文翻译件;

  3.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应产品的内部操作规程;

  4.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及人民币购售业务信息报送制度;

  5.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会员申请表;

  6.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

  7.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8.两名及以上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9.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和联系方式;

  10.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及填写完整的表格需加盖公章或经有权签字人签字(附授权签字书)。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境外参加行可向交易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机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交易中心向其发送会员协议。

  3.申请机构完成会员协议签署、网络连接和交易员资格培训等准备工作;

  4.交易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发送正式入市通知,核准该机构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并通过中国货币网等途径对外公告。

  四、信息报送

  境外参加行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需在交易日终(最迟不超过北京时间次日8:00)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后处理平台的信息报送页面报送人民币购售有关信息,包括境外最终购买或出售人民币主体名称、国别地区、金额和用途等,其交易对手无需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五、其他

  1.境外参加行可采用专线直接接入或MPLS VPN网络间接接入方式连接至交易系统。

  2.境外参加行可选择通过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后处理平台与交易对手方完成后台交易确认。

  3.网络和系统技术规范、收费安排等事宜沿用现有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安排。

  4.经核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的境外参加行,不再通过境内代理行模式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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