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在6月22日至23日于北京召开的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双方确认,双方将用二十天的时间对彼此的关税减让表进行技术核查,并调整相关的海关数据系统。从7月20日起,正式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时间表,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与东盟十国建立的自由贸易安排。2004年11月29日,双方在老挝万象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此次降税计划正是根据这个协议所实施的。 协议还规定,至2010年,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六个东盟老成员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四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五年的过渡期,至 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 目前东盟成员中的文莱、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已经完成了对《货物贸易协议》的国内审批程序,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也将于近期完成。中国与上述国家将从7月20日起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东盟成员中的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和越南将在完成国内程序后,与中国相互实施降税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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