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莆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出台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莆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
《方案》指出,要探索和实践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新方式、新机制,挖掘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经过3~5年的改革试验,通过搭建四大平台、完备六大体系,培育形成5个以上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集聚区,重点打造10个以上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实现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200亿元。
4月2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中国(莆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正式获批。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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