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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的公示发布日期: 2015-10-20
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自贸委〔2015〕50号)和《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厦自贸委〔2015〕52号),现将厦门自贸片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时间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8日)。
附件:厦门自贸片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公示名单
联系人:刘 娟 联系电话:0592-2630217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
厦门自贸片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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