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 “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二)编号: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三、审批单位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四、审批对象
需办理变更的“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
五、审批依据
依照《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2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2号)第三条、第四条。
六、申请条件
办理本事项前应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七、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外资在线办事系统(网址:http://wzzxbs.mofcom.gov.cn/app/entp/approve或百度直接查询外资在线办事系统)进行网上录入,然后打印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及相应材料到窗口办理。
八、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九、申请材料
系统申报后,企业须提交下列纸质材料至:1.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二楼行政服务中心5号窗口(象屿办):
2.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海沧办)
●经营范围变更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延长经营期限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股权转让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4、企业合同、章程修正案或重新制定企业合同、章程(原件1份,外商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修正案或重新制定章程。并加盖公司公章);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新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原件1份,中方投资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外方投资者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不需提交公证文件);
7、新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1份,台湾地区投资者不需提交资信证明);
8、新外方投资者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9、股权变更后最高权力机构决议或企业董事(执行董事)委派书、监事委派书、经理聘任书(原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10、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1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变更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法定地址变更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公司名称变更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企业终止
1、《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备案申报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原件1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3份(已经办理过备案的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份。
十、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外资在线办事系统(网址:http://wzzxbs.mofcom.gov.cn/app/entp/approve或百度直接查询外资在线办事系统)进行网上录入。
2.打印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变更后企业基本情况表》、备案申报承诺书。
3.提交纸质材料到办事窗口。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时限
备案(3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备案(3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
(1)厦门市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二楼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窗口
咨询电话: 0592-5653306(象屿)
(2)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592-6800657(海沧)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00(象屿)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15-17:15(11-5月冬令时)14:45-17:45(6-10月夏令时) (海沧)
(三)网站地址
http://www.xmftz.gov.cn/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0592-5627116(象屿)、0592-6080475(海沧)
市效能投诉中心网址:www.xn.xm.gov.cn/wyts/
十五、流程图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