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05 年7 月,美国UnilinBeheer以及荷兰Unilin、爱尔兰地板工业公司依据美国337条款,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告状圣象集团等中国18家地板企业地板锁扣专利侵权,要求禁止这些企业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并对中国每年出口3000万平方米复合地板按每平方米征收1美元专利许可费,总计数千万美元。此举涉及中国5000家地板企业,每年出口量达1.75亿美元。 对此,中国商务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给予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诉讼代理招标,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和集佳律师事务所中标,并组成中美律师工作团队帮助企业寻找出路。经过一年的“阻击”,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作出裁决:由以上团队联合设计的“第7号锁扣地板”设计产品不侵权。此结果表明:中国企业用该绕道设计制造的产品可以继续进入美国市场,并且不用支付任何专利许可费,为此连带收益的还有世界其他生产复合地板的企业。这意味着已经收取30亿美元专利费的UniLin公司在全世界20多场官司中第一次遭遇失利,以后其恐怕将无法再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利许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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