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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表示,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 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链接: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2004年11月29日,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并在200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降税。《货物贸易协议》是确定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方式、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措施等内容的基本文件。《货物贸易协议》规定,从2005年7月起,中国和东盟10国全面启动降税进程,分阶段削减关税,到2010年相互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其中,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可享受多5年的过渡期,到2015年将大部分产品关税降为零。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签署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智利成为拉美国家中第一个和中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从今年10月1日起,降税进程启动。根据协定,两国97%的产品将在未来10年内逐步实施零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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