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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调整检验检疫措施 解禁日本两县输华食品
2011-06-20

质检总局调整检验检疫措施 解禁日本两县输华食品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知,质检总局已发出通知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对日本山梨、山形2个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予以解禁,允许进口。
质检总局称,根据目前日本福岛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漏对周边地区食品、农产品的污染现状,总局决定对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做出调整,允许日本山梨、山形2个县2011年5月22日后生产的符合我国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
日本地震引发核泄漏事故后,国家质检总局4月初曾发公告,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解禁日本两个县后,目前仍有福岛县等10个都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不允许进口。
质检总局此次同时要求,在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中,除了蔬菜等6大类食品外,其余食品不再要求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不过,所有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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